《危机下企业人力资源劳资法律实务》

《危机下企业人力资源劳资法律实务》

开课时间:2009 课程时长: 18
授课讲师: 课程价格:¥0
天数:3
开课地点:上海
专业分类:人力资源类
行业分类:
岗位分类: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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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计划

城市 天数 价格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上海 3 022-24

背景与目标

适合人员概述

主要内容


☆ 课程特色



☆ 讲师特征



☆ 课程背景



☆ 参加人员

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企业的薪酬经理、招聘经理、培训经理、行政经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及经理助理、法律秘书及法务代表

☆ 课程目标

本课程立足于企业,从企业常常遇到的人事问题出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人力资源实务操作特点,解读人力资源管理者将会遇到的相关问题。课程具体目标如下:


整体上把握人力资源法律规则

如何通过制定、实施合理的公司用人策略、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来完成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总体管理

了解和比较新立法和原劳动法异同和使用差异

抓住关键细节,有效应对劳资纠纷


☆ 课程大纲

一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澄清的问题


为什么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有什么特别影响?

比较企业中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分析新法环境下的实际操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解读工会组织与工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在制造型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重视最低工资标准与工资的计算



二 劳动合同与劳动力派遣



Offer letter的效力(聘用通知发出后是否可以撤回?)

分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资数额必须明确写在劳动合同上吗?

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特别条款吗?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

事实劳动关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较与分析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附加的条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条款、脱密期条款、违约金条款

要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只要约定保密条款就可以了吗?

如何进行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有哪些限制?

新法环境下,签订服务期条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何谓“专项培训费用”?

什么可以计入服务期协议的违约

☆ 授课讲师

柳老师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上海世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曾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法律谈判;



在欧洲最大的管理培训机构担任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她本人开发与讲授的法律课程涵盖买卖合同培训、人力资源法律、项目合同培训、物流法律培训及公司法律及行政人员法律等。



在多年的工作中,在企业法律应用领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公司运作、合同管理及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等非常熟悉,并曾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培训。培训风格清新自然,逻辑清晰,思路敏捷,同时,她的课程信息量大,强调实用性,通过现场答疑、以及许多实际生动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参加者解决工作的困惑,提高职业技能,其课程均受到学员的高度评价。曾服务的客户有:英国领事馆文化代表处、庞巴迪、上海日立、法国欧尚集团、欧瑞康、百威啤酒、巴斯夫、国旅运通、大众汽车金融等。

☆ 主办单位



☆ 学习受益



☆ 收费标准

3200/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培训证书等)

☆ 联系方式

上课地点:上海

联系 人:周女士

公司网站:www.free863.com

E-mail : frpx@free863.com

电话:021-65214838-805

传真: 021-65210155

应急服务热线:13817832229

授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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