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大纲:
一、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
劳动者往往拒绝签收处分、解雇通知书,如何应对?
问题员工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事实,用人单位该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违纪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
续签劳动合同后,能否追究员工上一期合同内的违纪责任?
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何在《惩罚条例》中描述“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及“严重违纪”?
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如何追究“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能否直接规定“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
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员工被判刑了,劳动关系怎样处理?
“录音录象”证据,仲裁与法院是否采信;用人单位内部OA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二、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
解除与终止有什么区别?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法院有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如何避免案件败诉?
能否与“三期妇女、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协商解除,如何规避风险?
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自行离职,用人单位能否扣减其工资?
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内,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
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后,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也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均需提前30日告知劳动者?
对于患病员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
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风险?
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操作?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用人单位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日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三、经济补偿与赔偿金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
解除前12个月内员工休过医疗期,其平均工资如何认定?
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
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
如何理解“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代通知金标准是多少?
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即时解雇且不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违法解除下是否存在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