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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3 许广崇
2010年1月12日,谷歌公司在未事先与我政府有关部门通气的情况下,公开发表声明:声称受到了中国政府支持的黑客攻击,不愿在中国运营“受到审查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并“考虑退出中国市场”。
在谷歌公司一再请求下,为当面听取其真实想法,体现中方诚意,2010年1月29日、2月25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两次与谷歌公司负责人接谈,就其提出的问题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强调外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应当遵循中国法律,如谷歌公司愿遵守中国法律,中国依然欢迎谷歌公司在中国经营和发展;如谷歌公司执意将谷歌中国网站的搜索服务撤走,那是谷歌公司自己的事情,但必须按照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负责任地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承诺不履,退出何妨?
外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谷歌公司违背进入中国市场时作出的书面承诺,停止对搜索服务进行过滤,并就黑客攻击影射和指责中国,这是完全错误的。
抵制不良网络信息,是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保证。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更是一个多民族的文明大国,有着文明的优良传统,一直倡导网络文明,象谷歌这样的无法过滤也不愿过滤不良搜索信息的网络服务机构,中国是不欢迎的,那么他的退出又和妨?我想中国的互联网事业没有谷歌的介入,一样能够蓬勃发展,而且还能更健康发展。
2010年3月23日,谷歌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公开发表声明:再次借黑客攻击问题指责中国,宣布停止对谷歌中国搜索服务的“过滤审查”,并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
既然要在中国发展,又无法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这样的企业再大,中国也不欢迎,因为他的发展是在践踏中国法律的基础上,而不是信守诺言,这样的企业,诚信何在?
它们退出中国又何妨?但是没想到的是所谓退出并不是真实的,因为它们停留的依然是香港,依然是中国的土地。依然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约束。
文章来源 第一营销网
复锐咨询 培训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