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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8
在中国,“情理法”的顺序仍然在社会秩序的重构和变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分手,尽管是许多创业团队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却是一个难以启齿的话题,主人公和知情者大多讳莫如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过无数企业创始人分手的事件,极少数“好聚好散”, 大多数都争得头破血流,以悲剧收场。两败俱伤的分手,不但让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还给那些分手或“被分手”的创业者带来了或许一生都难以抹平的心灵创伤。
为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创始人分手的原因、失败因素及成功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本刊特设立专题研究案例―“裂变:中国企业创始人分手调查”。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在1978年之后,发生过“裂变”的中国民营企业。
我们研究的问题是:导致中国企业创始人分手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那些“好聚好散”的企业是如何实现“友好分手”的?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创始人往往因分手走向决裂甚至对簿公堂,是什么原因让分手如此“惨烈”?在中国独特的文化背景下,能否建立制度或者规范,让企业创始人在分手时,能够双赢或多方共赢?
除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大规模的样本调查,我们将选取12个典型企业(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访谈,最终形成案例。
栏目开篇,我们把目光聚焦在希望集团。
希望集团“分家”之路
1983年,刘氏四兄弟凑了1000元开始创业。1995年,他们就坐拥数亿资产,被《福布斯》评为中国民营企业家首富。
1994年,他们成立了中国第一家民营企业集团―希望集团。此后,希望集团曾先后荣获中国饲料工业百强第一名、中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第一名和中国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第一名。
1992年和1995年,刘氏四兄弟先后两次划分产权。他们为什么要进行“分家”?众多家族企业因产权问题而分崩离析,他们为何能“好聚好散”?四兄弟分立后,他们又沿着什么路径续写各自的传奇?
刘氏四兄弟从由亲情维系的模糊产权,到明晰产权,用了13年。他们是“亲兄弟明算账”的典范,虽然也经历了感情的痛苦和挣扎,但“分家”却让创造力得以解放,并让企业实现了“裂变式”的发展。
“兄弟 共 产 主 义”
1983年3月,陈育新(即刘永美,从小过继给陈家,故更名为陈育新)在四川新津县古家村办起了“育新良种厂”。启动资金是和其他三兄弟一起凑起来的,一共1000元。
当时,四兄弟都拥有令人羡慕的“铁饭碗”:老大刘永言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就职于国营大厂的电子计算机室;老二刘永行有师范专科文凭,在县教育局供职;老三陈育新毕业于四川农学院,在县农业局当技术员;老四刘永好则毕业于省电大,在成都当中专教师。虽然生活稳定,但四兄弟苦于才华和抱负无法施展。他们商量好了,为了稳妥一些,陈育新先出来干,另外三人再陆续辞职。
1983年,刘氏兄弟通过卖鸡苗挣得了第一笔钱,一共720元,每人分得180元。大哥刘永言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国家领导人访问朝鲜,金日成送给中国一批鹌鹑。鹌鹑蛋营养价值极高,被称为“动物人参”,而且市价也很高。刘永言便用180元买来了50只大鹌鹑和200个种蛋。不曾想到,正是鹌鹑为他们打开了财富之门。通过科学养殖和吃苦耐劳,刘氏兄弟逐渐成为了“鹌鹑大王”。当初投入的1000元像滚雪球一样,第一年变成了3000元,第二年变成 1万元,到第七年即1989年就变成了1000万元。
1986年,刘氏兄弟转做猪饲料。他们把聪明才智和勤劳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竟然逐步研发出了具有国际水准的饲料。1989年4月,他们研发的饲料通过了饲料行业的权威认证,取名为“希望1号”,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饲料配方。随后,四兄弟又研发出鸡、鸭、鱼、虾等30多种饲料,陆续获得 100多个科技奖项,包括11个全国性科技大奖。
凭借先进的技术和成本优势,饲料厂的销售额跳跃式上升:1987年卖了100万元;1988年卖了1000万元;1990年上升到6000万元。 1990年,希望饲料在四川的销量超过了跨国公司正大,确立了在西南三省(云贵川)饲料业的主导地位。在1994年,希望集团登上了中国饲料行业百强企业之首。
俗话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 从创业的第一天起,刘氏兄弟就配合默契。新希望[12.77 0.87%]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回忆道:“又负责财务,又负责销售,又负责生产,又负责运输,又负责加工,反正就是我们四个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四兄弟根据性格和特长进行了分工:刘永言负责技术设备;刘永行和陈育新负责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刘永好则负责对外,处理和政府部门、供货商、分销商等的关系。
没有人计较位置和名利。除了刘永行把卖鸡苗赚的第一笔钱用于治病,四兄弟再也没有分过赚来的钱,而是把资金用于扩大生产,四人只在良种厂领取一些微薄的生活费。
直到今天,四兄弟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当初凑1000元时各自出了多少,大家都表示“凑钱时没想到怎么分钱”。在那个商业知识极为贫乏的年代,刘氏兄弟根本没有听说过“产权”这个词。后来,考虑到在创业初期,老三陈育新和老二刘永行付出最多―陈育新率先创业,刘氏产业就诞生在他的家中;刘永行出资较多,在初期也付出了很多――因此,四兄弟曾口头约定“老三与老二占大股”,但产权上仍然处于模糊状态。
1991年成立希望集团时,为了体现兄弟间的权利均衡,他们做出了“精心安排”:老大刘永言担任集团董事局主席,老二刘永行担任集团董事长,老三陈育新担任集团总经理,老四刘永好担任集团总裁,都是“一把手”。亿万家产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四人“共有”。共同的理想、血浓于水的亲情让个人利益显得微不足道。
文章来源 世界经理人
复锐咨询 培训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