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 content
☆ 课程特色
☆ 讲师特征
☆ 课程背景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的有关规定及根据最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以及2010年5月25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有关通知精神,2010年10月23、24日将进行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我中心决定于2010年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 参加人员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副)总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物业从业人员等。
☆ 课程目标
课程内容
1、 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安排,培训内容按照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的规定,共分为四门:《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 独家配备4个科目培训视频DVD(价值980元)、考前串讲(价值800元)及模拟试卷10套、每章节课程作业(此为赠送项目如本人不需要不减费用);
3、 建立班级QQ群,供师生答疑、学员间交流;
4、 培训课程安排:《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培训四天(共32学时);《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培训四天(共32学时);考前串讲为赠送项目(共16学时),与培训分开进行,串讲将于考试前由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 课程大纲
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说明: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考试科目及免考规定、试题类型:
(一)符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实务》3个科目,只参加《
☆ 授课讲师
全部课程由参加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具备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师资资格的、以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委员罗老师为首的资深行业专家与教授任教。
☆ 主办单位
☆ 学习受益
☆ 收费标准
2980元/人,教材费:160元/套(可选购)
☆ 联系方式
上课地点:北京
联 系 人:(Kathy)周青
电 话:021-65214838*805或021-65210156
传 真: 021-65210596
公司网站:www.free863.com
E-mail: frpx@free8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