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大纲:
第一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原产地”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原产地”提出质疑的原因
(一)“进口商品原产地”影响进口关税征收
(二)“进口商品原产地”适用贸易制裁的重要依据
(三)“进口商品原产地”适用特殊保障措施的重要依据
(四)“出口商品原产地”适用特殊保障措施的重要依据
(五)“进口商品原产地”适用征收报复性关税的重要依据
(六)“出口商品原产地”适用优惠贸易成员国的重要依据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原产地”的有关规定
(一)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
(二)确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的意义是什么?
(三)原产地证书分类
(四)优惠原产地(协定原产地)认定标准
(五)非优惠原产地(自主原产地)认定标准
(六)RCEP原产地认定标准
(七)优惠原产地进口货物申报要求
(八)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申报要求(部分)
(九)优惠贸易项下出口货物申报要求
(十)原产地证书及自主声明原产地有关规定
(十一)适用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原产地证书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原产地”提出的质疑
(一)利用行政裁定规避海关质疑
(二)对于“优惠原产地”商品的主张
(三)对于“非优惠原产地”商品的主张四、2022年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稽查重点及应对
(一)对进口货物原产地稽查重点及应对
(二)对出口货物原产地稽查重点及应对
五、相关问题释疑
第二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归类”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归类”提出质疑的原因
(一)“商品归类”影响关税征收
(二)“商品归类”影响享受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三)“商品归类”影响关税计征方式
(四)“商品归类”影响海关监管条件
(五)“商品归类”影响海关强制申报要素
(六)“进口商品归类”影响贸易制裁和贸易保障
(七)“进口商品归类”影响法定计量单位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定
(一)商品归类的依据
(二)商品归类实施的对象
(三)商品归类申报要求
(四)海关在审核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行使的权力
(五)归类的修改
(六)预归类
(七)商品归类决定
(八)商品归类磋商与质疑
(九)《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归类”提出的质疑
(一)利用商品归类技巧,规避海关质疑
(二)利用预归类,提前规避海关对商品归类的质疑
(三)利用海关行政裁定,提前规避海关对商品归类的质疑
四、2022年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稽查重点及应对
(一)对进口货物商品归类稽查重点及应对
(二)对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稽查重点及应对
五、相关问题释疑
第三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成交价格”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成交价格”提出的目的
(一)“进出口商品成交价格”影响海关税收的完整性
(二)“出口商品成交价格”影响海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成交价格”的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
(二)进口货物海关课税原则
(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审定、估定确认。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成交价格”提出的质疑
(一)采取积极的态度配合海关审价,认真履行自己举证的义务
(二)价格磋商是合理的“讨价还价”
(三)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的“特殊经济关系”是海关审价的重点对象
四、2022年海关对完税价格稽查重点及应对
(一)特殊关系及应对
(二)专利使用费及应对
五、相关问题释疑
第四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成分、含量”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成分”提出质疑的目的
(一)“商品成分”影响关税征收
(二)“商品成分”影响海关监管条件
(三)“商品成分”影响海关强制申报要素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成分”的有关规定
(一)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2021第252号令)
(三)强制申报要素包括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成分、含量”提出的质疑
(一)利用预归类,提前规避海关对商品成分、含量归类的质疑
(二)利用海关行政裁定,提前规避海关对商品成分、含量的质疑
(三)利用海关查验、化验途径规避海关对商品成分、含量的质疑
(四)利用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报告》规避海关对商品成分、含量的质疑
四、相关问题释疑
第五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重量”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重量”提出质疑的目的
(一)“进出口商品重量”影响海关监管
(二)“进口商品重量”影响海关征税
(三)“进口商品重量”影响海关实施许可证、件管理
(四)“进口商品重量”影响海关实施统计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重量”的有关规定
(一)毛重、净重、以毛作净重量、净净重、公量重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的概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重量”提出的质疑
(一)利用国际羊毛局(IWS)等指定机构出具的“公量重量证明”规避海关对商品重量提出的质疑。
(二)利用衡器规避海关对商品重量的质疑
四、相关问题释疑
第六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数量”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数量”提出质疑的目的
(一)“进出口商品数量”影响海关监管
(二)“进口商品数量”影响海关征税
(三)“进口商品数量”影响海关实施许可证、件管理
(四)“进口商品数量”是海关打击走私的重要证据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数量”的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
(二)实施重点查验数量货物的范围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数量”提出的质疑
(一)生产厂家的“随货装箱清单”是货物最有力的证明。
(二)贸易合同中的“数量及单位”与海关《进出口税则》保持一致,是规避海关质疑的可靠方法。
四、相关问题释疑
第七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计量单位”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计量单位”提出质疑的目的
(一)“进出口商品计量单位”影响海关监管
(二)“进出口商品计量单位”影响海关统计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
(一)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规定
(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规定
(三)成交计量单位填报规定
(四)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填报规定
(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商品的成交计量单位填报规定
(六)法定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的气体货物填报规定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计量单位”提出的质疑
(一)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的精确换算,是规避海关质疑的必须操作;
(二)贸易合同中的“计量单位”与海关《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尽可能地保持一致,是规避海关质疑的可靠方法。
四、相关问题释疑
第八节 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提出的质疑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提出质疑的目的
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一)保护规定
(二)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三)权利人自我发现扣留(主动扣留)
(四)海关通知扣留(被动扣留)担保
(五)被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放行
(六)知识产权权利人责任
(七)消除侵权痕迹处理
三、怎样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提出的质疑
(一)规范申报进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牌、生产厂家
(二)出口中性包装商品应当注意的问题
(三)报关时应主动向海关提交特许权授权证明文件
四、相关问题释疑